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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装饰装修项目

2014-04-02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采购信息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4-02 17:39    发布人:-    访问次数:
 
1. 招标条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装饰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装饰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4XDDL)24号
2、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西北角;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确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5、项目概况: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装饰装修项目建筑面积约1414.8平方米,框架结构。
3. 资格要求:
1) 报名企业为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
3) 由企业注册地区(县)级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4)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需按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廉洁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与代理公司联系索取。
5) 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河南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备案时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gcjs.net)进行咨询。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代理三部;
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
联系人:林磊、耿坤
联系电话:0371-68982007
传真:0371-68865980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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