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禹州市人民法院的委托,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就“禹州市人民法院法庭法庭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编号:YZCG—T2014092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磨街法庭维修、方山法庭维修、鸿畅法庭维修
四、投标商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5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到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15室)报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胶装成册.)
七、发售谈判文件信息:
谈判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 真:0374-2076770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2523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