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资[2013]第50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汉发改[2014]比选备案第63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汉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
项目名称 | 汉源县文化大厦整体文化包装工程(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汉源县文化大厦 |
实施时间 | 2014年5月至2014年8月止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图书馆文化包装、楼道及音响制品精品店包装、“黎州书社”文化包装、会客厅文化包装、自习室文化包装、多媒体室包装、文化馆包装。 |
建设资金 | 县财政1000万元文化发展资金,经落实到位。 |
其他 |
施工1 | 汉源县文化大厦整体文化包装工程 |
(1)一般要求:
比选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展览展陈制作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近3年内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文化包装、展馆及展厅项目)工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 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将保证金交纳的凭证和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至比选人,传真:(0835) 4222975。 4、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职称:中级及以上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05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5月21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汉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源县支行
账 号:231961710902646279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141.94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4年05月2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汉源县滨湖大道二段213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汉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地 址:汉源县东区文化大厦五楼
邮 编:625300
联 系 人:廖涛
联系电话:(0835)4222975
传 真:(0835)4222975
电子邮件(E-mail):231774013@QQ.com
2014年05月16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