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5月30日8时30分 至 2014年6月6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A11406941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港航大厦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虎门港西大坦物流基地
投资金额:69150000.00元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049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约20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106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3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7749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325平方米,港航大厦1栋地下1层地上12层,建筑高度约49.8米;总投资约10421万元,其中建安费建安估算约6915万元。
发包范围:港航大厦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附建式人防工程规划、附建式人防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日(不含招标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和确认时间),具体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一级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14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4年7月14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5月30日8时30分 至 2014年6月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728712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
(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4)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继续沿用原有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3〕46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由招标人在投标会上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②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已登记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时,其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也由招标人在投标会上统一通过系统查询,并以系统查询为准。
③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尚未登记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时,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④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包括统一查询和纸质版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应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发现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要作为不良信息,一并记入投标人或承包人诚信档案。
⑤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其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信息(如: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仍缺失或有误的,须参照《关于补录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通知》(东建市[2013]61号)的要求尽快完善;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无法查询的,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
(6)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设计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7)投标担保方式: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以上方式选一种);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