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由长治县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治县人民武装部,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性资金,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资额为 : 77万元 计划工期 : 70天
建设地点为 : 长治县人民武装部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方案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施工资质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规费核准证;⑥建造师注册证;在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初审报名登记,请于2014 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5日(法定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申领招标文件。
5.2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日上午9时前,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长治县人民武装部 集中采购机构 : 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 长治县县城 地 址 : 长治县财政局
邮 编 : 047100 邮 编 : 047100
联 系 人 : 郝先生 联 系 人 : 李先生
电 话 : 15513554172 电 话 : 8085224
2014年 6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