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新建技侦综合楼综合布线工程与货物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新建技侦综合楼综合布线工程与货物已由贺兰县财政局以贺政采计【2014】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国拨。招标人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ZXWY20140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实施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新建技侦综合楼综合布线工程与货物;
2.2项目概况: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新建技侦综合楼弱电建设项目,主要为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心机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多媒体交互式系统、一卡通系统、公共信息显示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完全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且在投入使用后通过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此二项作为招标人支付全部项目款的依据。
2.3建设地点: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新建技侦综合楼院内;
2.4招标范围:招标清单、设计说明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要求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与维修资格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
3.2宁夏区内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乙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宁夏区外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并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保密局报备(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宁夏区国家保密局报备函。)
3.3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具有所投六类线或光纤产品的原厂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影印件加盖公章,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 7805196。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7月16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4年7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上发布。
10.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代理单位:宁夏正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 伟 联系电话:0951-5676716
招标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杭 帆 联系电话:0951-8062776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951-5039636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联系电话:0951-505622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银河东路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邮 编: 邮 编:750011
联系人:杭帆 联系人:卢伟
电 话:0951-8062776 电 话:0951-5676716
传 真: 传 真:0951-56767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zxzb@163.com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