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的涟水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经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涟水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涟水县
3)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5)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4、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2014年 7 月 1日至2014年 7月 日,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505元。
5、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年检有效)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资质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年检有效);(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有效期内);
建造师的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资质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7)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资格审查时提供承诺书备查)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资格审查时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备查)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备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投标人和拟派施工建造师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落款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后的有效日期,外地企业也可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9)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以及企业2013年7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10)市场准入:①企业具备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②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提供原件备查)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后审的审查(网上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现场核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未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或电子投标文件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均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原件现场核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在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承认。)
8、请投标人于2014年 7月1日至2014年 7 月 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人民币505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9、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 年 7月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评标细则: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招标人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166号
联系人:张寅 电话:0517-8366997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尚东国际1#楼B区1205室
联系人:潘竹雯 电话:0517-83757700
1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5、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
16、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4年7 月1日至2014年 7 月 日。
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招标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招标办备案(盖章):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