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助银行外店招牌装修改造工程(第四次)招标人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各营业网点;
2.2. 总投资预算:375398元;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2个月;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以上承包企业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月2 日至2014 年 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7月 10 日17 时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11日 15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长泰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9600379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
联系人:小杨
电话:833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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