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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2014-07-03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社[2013]50号》及《衡发改社[2014]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地点位于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院内,由新建门急诊医技大楼和住院大楼两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80885m2。其中:门急诊医技楼建筑面积为41900m2,设计地上6层建筑面积29619m2,地下2层建筑面积12281m2;住院楼建筑面积为38985m2,地上设计19层,建筑面积33176m2,地下2层,建筑面积5809m2。框剪结构。 2.4计划投资:工程计划投资约21736万元。 2.5工期要求:1176天 。 2.6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争创省优质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8招标范围:包含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等)、主体建安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热水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详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情况发生并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须通过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建造师要求: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项目部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和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须预交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4日下午5:00时前,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7月3日~2014年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建造师)持: ①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过 “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文件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经审核签认后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5000元/套,未中标单位的施工图纸无损退还,中标单位的不予退还。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 年7月28 日9时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4 年7月28日9时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 )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

  12.联系方式业 主: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地 址: 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院内)联 系 人: 王先生电 话:0734-8358367(办) 18973405845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汇景花园2111室(衡阳分公司地址)联系人:陈先生 贺先生电 话:13467502949 13755126923 传 真:0731-8558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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