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五楼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PZH014B037)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五楼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PZH014B03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4B037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五楼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
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潮阳法院五楼室内外改造装修,详见《装饰设计施工图》。
2、最高限价: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00,513.0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2,852.11元。
投标最高限价=(400,513.01元-22,852.11元)×95%+22,852.11元=381,629.97元;
投标最低限价=(400,513.01元-22,852.11元)×90%+22,852.11元=362,746.92元。
投标报价在项目总预算造价下浮5%-10%内(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做下浮),即投标报价在381,629.97元至362,746.92元内为有效报价。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及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及有关施工图纸为准。
3、工期:3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生效起计)。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六、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4B037,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7月9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7月3日起至2014年7月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发放格式为电子文档,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图纸、预算书另购,售价人民币100/套),售后不退。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6、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4年7月22日下午3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4年7月22日下午3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西六路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382262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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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五楼装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