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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金盆圩信用社综合楼工程施工

2014-07-07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金盆圩信用社综合楼工程已由新发改许准字【201406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金盆圩信用社综合楼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

2.3    模:建筑面积约1002.77m2,工程造价约127.79万元

2.4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新田县金盆圩信用社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由建设方确定),具体施工内容详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77711,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派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至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7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Email270986046@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729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电话:0746-472322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址:新田县龙泉镇滨河西路38

联系人:杨主任

  话:13974692739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218

联系人:黄先生

  话:18174671102

  真:0746-8367858

  箱:2709860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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