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易中心[2014]127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永昌县八一法庭建设项目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永发改字[2014]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昌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永昌县河西堡镇玉河路以北、金昌路以东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
3.工程规模:项目主体设计为二层,总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中级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进金企业需办理进金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四.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资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建造师资质证书及IC卡,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管理员证书。
2.其它: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六. 其它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顺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顺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昌县人民法庭
地点: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
联系人:曹万杰 联系电话:0935-759160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
地点:金昌市盘旋路上层领地905室
联系人:聂生虎 联系电话:15268904411
报名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窗口 (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窗口 (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李德娟 联系电话:0935-8325931
邮编:737100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