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青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宝莲广场景观新建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青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莲广场景观新建工程己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乐发改投资【201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政策【2013】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215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青江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面积约160000平方米,建设地形塑造、地面铺装、主体雕塑、绿化、亮化、景观小品、绿道以及综合管廊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28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 2011年至今已完成一个及以上单个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7月14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4年7月18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中心城区春华路南段28号地 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6楼
邮 编: 614000 邮 编:610400
联系人:郑先生 联 系 人:何先生 蔡先生
电 话:0833-2412619 电 话:028-86697080 86245503
传 真:0833-2412609 传 真:028-86245503
二0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