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宁远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准[2014]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宁远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宁远县。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规 模: 工程造价约205万元,层数为6层。
2.5 资金来源:自筹 。
2.6 工期要求: 90天(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按照永州市政府[2011]53号《永州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法》和永州市经信委 [2011]89号《永州市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资质企业,同时还要具有室内装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证书。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3 室内装修资质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以上(含乙级)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其证书上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质检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建筑装饰装修资质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4年7月26日至2014年7月 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周日休息)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授权委托书)持单位介绍信、第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室内装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等有效证书(市外企业的证件还必须经永州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查验和备案确认),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华丰华天大酒店旁报名,要求验原件,其中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一份,其他资料需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836818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3874765828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87461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