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已由城中发改字 [2014]9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区法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装修项目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庄和路,总建筑面积17394.56平方米,主要包括审判庭及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含吊顶、地面、墙面等装修内容。
本工程计划2014年9月25日开工,2015年5月30日竣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9日9时,地点为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21世纪大厦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大军
联系电话:0971-824435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108681
传 真:0971-6157379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63001373637050010313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