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综合管理用房装饰工程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2]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综合管理用房装饰工程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行政中心白沙路以北,复兴路海关大楼以东,石咀安置区以南; 3、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70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68平方米,综合管理用房的装饰。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5、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6、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7、计划总投资:约190万元;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综合管理用房1-6楼内部二次装修,1-6楼弱电、强电、电缆、安装及排水系统。(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 7、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综合管理用房装饰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7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3、开标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拒接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及《浏阳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6326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808497999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