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发改建设[2013]2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福泉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泉市行政次中心(金山办事处葛镜西路)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约10270平方米,其中:立案用房608平方米,审判用房4472平方米,执行用房262平方米,信访接待用房439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1203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529平方米,诉讼档案用房1387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214平方米,辅助用房1156平方米。项目投资约2157万元。
2.3计划工期: 天(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个及以上,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 年 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持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月 1 日至2014年 9 月 5 日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持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年 9 月 8 日至2014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年 9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泉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泉市 地 址:黔南州都匀市西苑大厦九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赵嵩 联 系 人: 贾玉彪
电 话: 0854-8622540 电 话:0854-81934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4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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