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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长兴大酒店

2014-10-09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南靖县长兴大酒店有限公司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单位)

  本工程南靖县长兴大酒店有限公司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09]E09043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靖县长兴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南靖县长兴大酒店有限公司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1.2、招 标 人:南靖县长兴大酒店有限公司;

  1.3、招标范围:2台电梯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

  1.4、交货地点:南靖县长兴大酒店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1.5、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毕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6、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1.7、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⑴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的注册资金达到2500万美元(或1.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以制造商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为准);

  ⑵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电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⑶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修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

  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函原件);

  ⑸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个数仅能为两个(联合体投标的应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的投标。

  2.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资格后审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 9 日至2014年10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桂溪名都1502室)办理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 元,在提交比选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中选者该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可退还;落选者比选保证金当场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 20 日北京时间15 00 分。

  6.2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相关费用: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长兴大酒店有限公司 ;

  地  址:南靖县三卞村村委会

  电  话:13960145686

  联系人:黄清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桂溪名都1502室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215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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