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4)059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密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单位信息技术指挥中心(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附属工程中消防器材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后,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三次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密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指挥中心(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含一期、二期)建设工程附属工程消防器材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4)059号
工程地点:新密市浮戏路与报恩街交叉口东北角区域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密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指挥中心(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内的附属工程消防器材采购与安装;
资金来源: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及新密市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招标范围:
新密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中消防器材采购与安装(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消防器材采购与安装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近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五、报名信息: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另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新密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密分中心(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一楼)。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中国新密网》《新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 号:8898516010005452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1306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58908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