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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艾美国际会议中心土方工程

2014-10-21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艾美国际会议中心项目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先发改函[2012]418号和[2014]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梅溪湖艾美国际会议中心土方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西片区 2.3 建设规模:梅溪湖艾美国际会议中心规划用面积530亩,由12栋别墅、一栋主楼、一栋公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土方工程量约为40万立方米。 2.4 工程造价:约900万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暂定60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开挖、原有路面凿除、清表、清淤项目等项目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不含支护造价)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不含支护造价)施工业绩;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 等相近专业 中级 及以上职称,具有 大专 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3.5.4拟任施工员应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 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其他资格要求: 无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长先建发[2011]16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0.7。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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