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正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并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并于2014年10月22日公布,但经核查后控制价进行了调整。现将修正后的控制价予以公布: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4205694.97元(其中:预算价56641113.33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159429.92元,规费3227951.57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684874.17元,其他543077.40元),税金2177200.15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3277777.58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017653.43元,规费3015993.02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508636.12元,其他507356.90元),税金2046731.01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现延期至2014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招标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