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2 招标编号:CDZT(2014)109
2.3 建设地点:常德大道以南、皂果路以东、荷花路以西
2.4 规模: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装饰面积约1080.52平方米。金额:947722.00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279号文件规定
2.8 招标范围:综合楼一、二层室内装修、安装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处于有效期,报名前己在常德市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墙办)室内装饰工程监督管理科备案;
3.2 具备室内装饰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证书》处于有效期,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是否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乙级及以上室内装饰项目经理证执业资格,且无在建押证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16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水星楼支行
账 号:598961952249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6.1 请从 2014 年 11月 24日~ 2014 年 11月 28 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2 投标人必须由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证书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室内装饰项目经理证原件、室内装饰项目经理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原件;(4)安全员上岗证原件,施工员上岗证原件、质检员上岗证原件、材料员上岗证原件、预算员上岗证原件,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招标文件获取人与投标人必须为同一项目负责人。(以上资料(1)项除外其余须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12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常德大道以南、皂果路以东、荷花路以西
联 系 人:丁仕安
电 话:138751991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1室
联 系 人:杨军
电 话:0736-73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