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ZZSZ-2015-C02
3、项目内容: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量为��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办公楼的装修工程,共包括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及室外基础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时间及售价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幸福社区29号,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17:00前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开户银行:枣庄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郊信用社
开户帐号:9040104020242050003979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2月2日下午14::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2月2日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龙头路100号)
七、本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632-3567999 传 真: 0632-3280677
电子邮箱:sdzzhwzb@163.com
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