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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桥信用社营业大厅装饰工程

2015-01-16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YCZB-HH201503

  一、项目内容:

  新桥信用社营业大厅装饰工程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怀鹤发改招 [2015]02号。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怀化市鹤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桥信用社营业大厅装饰工程

  2、建设地点:红星南路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详见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造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期要求:暂按国家定额工期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8、招标范围:新桥信用社营业大厅装饰工程综合楼一楼,二楼营业厅大厅装饰;整栋大楼外墙维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装饰装修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在社保部门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3.9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1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

  5.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安全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工程招标活动前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⑧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本工程招标活动前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⑨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工程招标活动前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⑩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进行配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以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以上无在建项目。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来怀化市投标的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省建设厅提供的入湘登记证,且须在湖南省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其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以上所有资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凡复印件不予受理),且提供复印件贰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单位介绍信必须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5.2 报名地点: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大厦25楼2510室)。

  5.3 经业主方考察合格的报名单位凭业主方考察合格证明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详见招标文件

  2、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点30到12点,下午2点30到5点(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市鹤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3674536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745-2338833

  地址:怀化市迎丰路232号(怀化大厦25楼2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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