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白莲信用社营业大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投〔201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将乐县白莲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投资约1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方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境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月13日至 2015 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交易报名处)或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且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联系人:向云霞;联系电话: 0598-2260358、13850883969。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将接受投标文件。
4.1.2.招标文件含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将乐县白莲信用社营业大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 年2月2日下午17 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2月3日上午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
7.2递交方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提交有效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到场。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拟派出的建造师可作为授权代理人。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或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电话:18960526979 传真: ;
联系人:廖水付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将乐县水南溪南路盛亚花园5#楼203室 ,邮编: 353300 ;
电话: 0598-2260358 传真:0598-2266288 ;
联系人: 高木香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帐 号:3500 1647 8070 5250 8651-2005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金森大厦二层 电话: 0598-226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