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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弱电工程

2015-03-12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招标代码:04292015070073 重要材料

 

葫芦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弱电工程,已经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葫发改发[2014]236号文件)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就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弱电工程

2、项目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与海滨南路交汇处西北侧

3、工程规模: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743�O;

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弱电部分)

5、工期要求:2015415-2016101

6、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42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保证金:1.2万元(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9、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10、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

11、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身份证;

7)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

8)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312日至2015316日每日8:00-16:00时到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进行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将被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招标人:葫芦岛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

联系人:赵玉奎   联系电话:0429-3170205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

联系人:毕作寅   联系电话(传真):0429-3151616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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