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YZ2015-111 |
工程名称 |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项目 |
建设地址 |
靖边县新区 |
工程预算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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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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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
1.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靖边县新区,西临西环路,北临民生路,技侦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382.8平方米,二次装修含外墙装饰、门窗门套、楼地面及天棚吊顶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成立的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业绩要求:不少于两份;企业近三年(2012年-2014年)开工且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一项、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近三年(2012年-2014年)开工且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一项;(每一项目合同总价款不得低于本项目概算投资的80%;同一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缺一不可,投标单位所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必须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到场报名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同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表http://www.yljsztb.com/plus/list.php?tid=7。(①报名表中应填写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备后查,②报名登记表的联系人、电话、电子版接受方式需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要求:①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该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⑥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⑦2012年-2014年开工且已完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⑧2011年度―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⑨企业介绍信;⑩法人代表证、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⑪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注:(上述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三份并装订成册)。
5、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预审(合格制)。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投标报名时间 |
2015年3 月23日始 2015年3 月 27日 17 时止(节假日除外) |
投标报名地点 |
榆林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上郡路榆阳区供电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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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受理人 |
李浪 牛建林 0912---8152566 4645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