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塘自助银行、枋洋营业厅改造装修工程招标人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 ;
2.2. 总投资预算:600760元 ;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 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1.4施工企业要求:入选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基建备案库施工类企业,企业所在地应在漳州地区或厦门地区
3.1.5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3 月23 日至2015 年 3 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 年 4 月 1 日17 时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6.4. 本项目不能使用年�缺Vそ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4 月 2 日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9600379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833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