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融湘江银行娄底分行双峰支行网点装饰工程已由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融湘江银行娄底分行双峰支行网点装饰工程
2.2 项目实施地点:娄底市双峰县
2.3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合格工程
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6 招标范围:华融湘江银行娄底分行双峰县支行的网点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拆除工程),暖通工程,详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09]109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 施工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须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证明日期须是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0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委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企业近三年内(指2012年3月至今,下同)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结构相似、规模相近的银行网点工程)。
3.12投标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资格审查并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且经招标人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将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市兴城支行;
帐 号 : 19130 10110 91000 53259。
5.2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双峰县网点装饰工程”,如未注明是“双峰县网点装饰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账情况均以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市兴城支行入账回单为准。
5.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5年3月27日至 2015年4 月 2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一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带以下证件: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
(4) 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汇款凭证原件和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7)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 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9)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10)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及其中安全员(C)证原件;
(11)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参与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 、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13)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
(14)经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资格审查入围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1)-(14)均须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华融湘江银行娄底分行三楼计划财务部(娄底市长青中街374号华融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招标文件400元/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00元/套。均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采用采用补充文件方式通知投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确认并书面或邮件回复,如不确认并回复,视同同意招标人的澄清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 15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华融湘江银行娄底分行三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地 址:娄底市长青中街374号华融大厦三楼
联系人:梁 琦
联系电话:0738-8159801,158738762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金谷大市场西门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738-64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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