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FXJY.G.012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委员会党校拆除阜新市委党校培训楼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拆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47号。
2、工程规模:拆除面积:3425.00平方米,四层。
3、招标范围:建筑物的拆迁、固体废弃物的外运清除及地面平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拆迁行业要求,实现场地平整。
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5月24日,工期10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1日 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8)、(9)、(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交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要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交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要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9时,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委员会党校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市委党校培训楼2楼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0418-6323225
邮政编码:123000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东峰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电话:0418-2926961(0418-2912866)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