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5120210 建筑工程|
宜州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州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二标段) 已由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中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义县迎宾路东段南侧。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4757.68�O。
2.4计划工期:2015年5月30日-2016年10月30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应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A级以上(含A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售招标文件时间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 月4 日至 2015 年5 月8 日,每日8 时30 分至 16 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建造师必须进行刷卡认证)。
4.2售标书时间:2015 年5 月4 日-2015 年5 月9 日,每日8 时30 分至 16 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携带网上打印报名确认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其他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
5.2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3递交形式:转账(必须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 2015 年5 月25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葫芦岛市中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电 话: 0416-2788058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福兴花苑11―148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张弟
电 话: 0416-4590111
2015 年5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