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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沙河营人民法庭改造项目

2015-05-07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代码:04292015070183 建筑工程|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沙河营人民法庭改造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1、招标范围及规模:1320平方米房屋改造工程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连山区锦郊街道东兴村拉拉屯,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6月1日2015年9月30日

 

4、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投标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交纳)

 

5、投标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且具有装饰装修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联合体。

 

6、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证,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BBB级及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金诚信用办理)等资料。(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于2015年05月07日2015年05月11日8:30时-16:00时到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水昌路)进行报名符合性审查并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连山区东城经济区东城大街中段   

 

联 系 人:曲岫申                             

 

招标代理: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水昌路

 

联 系 人:戚健

 

联系电话:15004292071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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