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住院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住院部装饰装修工程已经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锦开发改发[201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及申请上级投资补助,招标人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住院部装饰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王路三段3号。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774.8平方米。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暂定)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授权委托书、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方为有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322室审查通过后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中央项目投资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院长
电 话:0416-358589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吕美玲
电 话: 0416-3585286/3585285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