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工程已由临桂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临发改审字【20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林人民广播电台、桂林电视台,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贷款70%,招标人为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新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
计划工期: 方案设计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设计后服务周期: 按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后出图,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阶段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协助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设计过1项及以上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3.2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需在临桂县反贪局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联系电话0773-5582879。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2015年 5 月 11 日至 2015年 5 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建设局一楼)。
联系人:莫华秋 联系电话: 18978697773
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2014年3月-2015年3月)的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到临桂县检察院反贪局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设计过1项及以上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为准】。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3 凡报名合格者,请持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及资料费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址: 桂林市安新北路1号
联系人: 李文彬
电话: 0773-21659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
联系人: 毛崇文
电话(传真): 0773-2826203
邮件地址:574447033@qq.com
招标人(盖章):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崇文 联系电话:0773-2826203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临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日期: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