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沃尔玛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明市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3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沃尔玛店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项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6 日至2014年11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含清单、光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9]16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的时间: 2014年11月17日上午9: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千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金叶大厦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_福建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三明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16幢金叶大厦504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511767 联系人: 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 ,邮编: 365001; 电话: 0598-8592036/13015689829 传真: 0598-8592036 ; 联系人: 杨先生/王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三明市建行三元支行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帐 号: 350016471360500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