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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工程

2015-05-21 来源:宁夏政府招标与政府采购网

泾源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源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工程己由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固市发改 [201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申请国家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泾源县人民法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泾源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泾源县思源路以东、滨河路以北
招标范围:室外附属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施工周期: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工程近两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5日,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http://gysggzyjy.cn/)。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资格证(外省为一级建造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宁备案许可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gysggzyjy.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资料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源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源县城内            地        址:固原市扶贫发展试验区
联系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屈晓敏
电  话:15509555577           电        话:0954--728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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