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其所需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HX-2015-G013-2)于2015年6月5日上午9:30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如下:
采购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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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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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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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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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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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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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购2015JFZHX-2015-G0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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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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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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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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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康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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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2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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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贰仟贰佰玖拾捌元肆角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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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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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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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刘积星 、李节发、王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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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盛凯 电话:1890794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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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地址:南昌市赣江中大道1218号,新地中心(第58、5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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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州市南湖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复兴大厦二楼)
联系人: 过美华 联系电话:1860794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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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抚州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