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麻阳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麻阳苗族自治县残联办公楼维修和院内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残联办公楼维修和院内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项目内容:
2.1政府采购编号:MYZFCG2015B0801-1;
委托代理编号:HNTYH-HH2015(GC)-011。
2.2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3 保修期: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同标准。
2.4 工期:要求120天之内完工。
2.5 质量及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施工地点:接采购人通知。
2.7 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交61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确定成交结果后五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无息退还。
2.8现场勘探:因为本项目工期要求紧,为保证如期完工,供应商报名前须先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事宜,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规划布局,装卸限制及其他情况。
2.9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均以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湘财购[2006]12号和湘财购[2007]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从2015年6月 8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凭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质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业主方提供的勘察证明等,以上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怀化市花溪路天龙御园1栋504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送至:麻阳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三楼副理事长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麻阳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5829026
地 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建设南路4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传真):0745-2736881
地址:怀化市花溪路天龙御园1栋504室
7、保证金账户: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在2015年6月12日16:00前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岳阳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6002 5867 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