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耒阳市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扩建相关配套设施施工 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耒发改(2012)115号 和以耒发改招(2015)3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耒阳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耒阳市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扩建相关配套设施施工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大桥路241号(中医院内)
2.3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消防电施项目、空调主机房、设施设备安装等。投资约5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建 设 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污水处理系统、新住院大楼与老门诊综合大楼消防电施项目、空调主机房、设施设备安装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 号文件 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2014年12月—2015年5月的详细缴费记录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所在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9家入围单位;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下(含9 家)时,则全部入围。
4.2 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 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已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6月30日 上午9:00 时整(截止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603招标大厅)参加抽签仪式,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逾期到达及未按规定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 元整(¥100000 元)。
6.2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5 年6 月29 日 17:00 分 (北京时间)。(以到帐日期为准)。
户 名: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耒阳市融兴村镇银行电力支行
帐 号:1206 8170 5064 7566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工程(第X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 年6 月23 日~2015 年 6 月 29 日 上午 9 : 00 — 11 : 00 ,下午 15 : 00 —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辖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③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且经年检合格、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只受理上述六证为同一负责人的企业)、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密码、⑤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转帐须到户(盖银行营业章)、⑥湖南省辖区以外企业按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拟任本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工局 80607 室) 报名(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办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获取时间:报名截止日。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7月20日 15 时30 分,地点为耒阳市德泰隆路与金阳路交汇处,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大厅(80603室)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报名、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2015 年7月20日 15 时30 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行政监督
11.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 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11.2 根据衡政发【2012】27号文规定,投标人携带相关材料,于开标前7天(遇法定假日顺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将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若投标人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第3个工作日当天重新申请查询,逾期均不受理,未进行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或查询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耒阳市中医院
地 址: 耒阳市大桥路241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0734-4355248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国发大厦401
联 系 人:廖 先生
电 话:0734-8297959
传 真:0734-8297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