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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检中心大楼二次装修(二期)工程项目

2015-06-23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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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检中心大楼二次装修(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经发招[2014]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中心国检中心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二次装修(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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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检中心大楼二次装修(二期)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接线北侧、中科电气西侧

  2.3 工程概况:装修

  2.4 工程造价:约380万元(最终以经财政评审的清单为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279号文相关规定保修

  2.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招标范围: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检中心大楼二次装修(二期)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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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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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查实如有在建项目取消投标资格;

  3.3.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 拟任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应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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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3.6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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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4.2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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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方式。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单位名称:岳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9021 0012 0100 1002 7518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银行到账为准,基本资格审查时核验银行到账单及收款收据;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不计取利息,一律不退现金。

  注: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用途:“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检中心大楼二次装修(二期)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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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9日17时00分 止自主登录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办理)并凭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报名回执,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统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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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市五里牌政务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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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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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岳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87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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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位,将视其资质挂靠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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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中心国检中心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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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00292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   系   人:邹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0-8960079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0-8960079或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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