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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工人医院西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室内装修设计

2015-07-09 来源:广西建设网

柳州市工人医院西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室内装修设计

招标公告

 

1、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柳州市工人医院西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室内装修设计现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柳州市红岩路四区47号。

2.2 建设规模:一~五层为门诊及各功能用房区,六~十九层住院病房区,共计约4万平方米(三层静脉配液中心、中心供应室,四层手术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投资估算:计划投资额约3700万元。

2.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2.5 投标周期: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31日

3、招标范围:柳州市工人医院西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一~五层为门诊及各功能用房区,六~十九层住院病房区(三层静脉配液中心、中心供应室,四层手术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空间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和水电工程设计。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4.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的投标人;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3本工程不接受以分院名义参加投标。

4.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应在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注册登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5、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方案补偿金额为: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方案,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位的,补偿费10000元人民币,综合得分排名第三位的,补偿费 5000  元人民币,综合得分排名第四位至第 5 位的各给予补偿1000元人民币,其余名次一律不给予补偿。同时,经评审,无效投标及未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投标方案不予补偿。  

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其未中标方案补偿后,招标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方案。除此以外,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投标人可以不接受招标人的未中标补偿。

6、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5年7月8日至7月14日下午16时前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6)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遇年检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5年7月31日8:30分至9:00分送至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xlzzb.com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

柳州市学院路交警支队内                  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10室

联系人:李超                            联系人:芦凌飞

电话:0772-2820720                      电话:0772-2805114  

                         

 

 

   日期: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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