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分行营业用房及大门扩建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拨,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分行营业用房及大门扩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燕泉路8号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O,其中现有建筑面积2400�O,此次扩建新增面积1133.26�O,主要建设营业用房,档案室、大门等。
2.4 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并已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诚信库内;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和(郴政办函[2005]149号),《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发暂行办法》和郴建发[2011]76号文件中《关于进一步完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的补充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采用固定分值。
4.2 合理定价:2734456.22 元。
4.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 请从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17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时现金支付
6.3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服务平台网上传递,开标现场U盘备用。
7.3 网上传递网址:《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
7.4 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郴州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郴州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6122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分行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8号
联 系 人:赵兰生
电 话:139757790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项目组成员:黄科 、邓圣辉、侯德兴
人员证号:湘建招专证字4842、2005、2007
电 话:13975731694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欧捷 电话:2155179;
曾维丰 电话:1376256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