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永州市规划设计中心项目,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资[2011]309号批准建设,其中装饰装修工程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永发改许准字[2015]31号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永州市规划设计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州市规划设计中心装饰装修设计
2.2招标编号:CDZX20150702
2.3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翠竹路潇湘公园南大门东侧
2.4建设规模:永州市规划设计中心业务用房1-13层
2.5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到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消防报批,主要包括本项目1-13层所有的室内二次装饰装修及强电(每间办公配电箱以外的管线除外)、以及与此有关的水、卫、弱电、暖通等配合工程,但不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电话网络等综合布线及监控系统与暖通等专业工程。
2.6设计服务周期:施工图设计批阶段20天,以及项目施工期的设计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律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及设计深度要求,消防报批符合要求并通过。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设计资质: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本项目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即环境艺术设计1人,室内设计1 人,建筑1 人,电气1人,给水排水1人,暖通空调1人,结构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每个投标申请人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授权委托书)持单位介绍信、第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本项目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即环境艺术设计1人,室内设计1 人,建筑1 人,电气1人,给水排水1人,暖通空调1人,结构1人)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必须提供一套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备查),于 2015年7月30日至 2015 年8月5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房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具体开标室见三楼通知栏)。
5.2 开标时间为2015 年 8月18日15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设计补偿费:
为优化本项目设计方案,招标人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认为设计深度达到了相关标准和要求,并经评审为前三名的设计文件给予一定补偿,其中第一名为中标者,第二名给予补偿费2万元,第三名给予补偿1.5万元,其余不给任何补偿。中标方和给予了补偿的设计成果文件均属设计单位和招标人共同所有,招标人有权使用和借鉴。如果三个中标候选人中,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没有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只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对设计深度没有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不给予任何补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州市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人电话:15574622222
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李女士 联系人电话:153998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