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施工采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CZZC2015-G2-1039-XY
建设地点:崇左市丽江新区范围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一项,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98万。
采购内容:施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装修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
三、报名或购买相关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标(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方式: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前来报名并购买竞争性采购文件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注: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要求注册单位为竞标人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及2015年1月至5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5)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及2015年1月至5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6)报名人介绍信原件;(7)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提供);(8)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四、竞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
竞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竞标截止日前到达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东支行,银行账号:6197 5749 8910)。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五、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须于2015年8月11日15时30分前交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逾期不受理。
竞标时间、地点:2015年8月11日15时30分,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六、竞标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 系 人:农工 0771-5782260转610
七、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公司网站
采购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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