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新建工程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5】2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桃源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代理编号:HNTJZB-CD2015-033
2.2 建设地点:桃源县桃花大道与楚山路交汇处的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桃源县桃花大道与楚山路交汇处的东南角,总建筑面积14798.56平方米,建筑外形呈回字形,南北各一栋,均为框架结构。南栋地上4层,1至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3.9米,地下1层,层高3.9米,北栋地上6层,层高3.9米,地下1层,层高3.9米。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2.7 招标范围: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新建工程主体及水电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3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www.tyztb.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桃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662932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源县人民法院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渔父北路004号
联 系 人:孙小平
电 话:137626288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国源小区G栋二单元404室
联 系 人:熊向阳 王高立
电 话:0736-7367988
传 真:0736-736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