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下原支行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单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招标人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工程地点:下原支行 ; |
|||||||||||||
(2)工程规模:计划投资约:83万元、302M2; |
|||||||||||||
(3)招标范围:下原支行装饰工程;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9月 日到2015年11月 日;工期:80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有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上传)。如投标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不足1年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特指单位办理社保手续时的增人花名册);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3、企业和建造师业绩要求: 2010年7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所取得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中标价超过60万元,并在工程所在地官网可查询)。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 24 日上午9:00整,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区“7号”窗口,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5年8月 4 日到2015年8月 24 日上午09:00:00止。 |
|||||||||||||
7.其他事项 |
|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
|||||||||||||
8.评标办法 |
|
||||||||||||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含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各参与计算评标价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K值设定为0.95、0.96、0.97、0.98。K值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K值只抽一次。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6.7.2本工程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得100分,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四舍五入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9.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如皋市如城镇海阳路195号 |
地 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顾笑峰 |
联系人:王晓卫 |
||||||||||||
电 话:18651088088 |
电 话:0513-85502599 |
||||||||||||
传 真: |
传 真:0513-8550259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tcjzb@126.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