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
招标公告
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经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5】126号文件核准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证该工程的建设投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目标的实现,安乡县人民医院特委托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HNXZ-CD2015-040
二、招标内容: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为安乡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投资人招标。建设方委托投资人完成从工程施工开始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过程的该项目的投资、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建设期间的管理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五千万元。
2、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针对本招标项目至少壹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两年期)和陆仟万元人民币现金的信誉保证金(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一律返还)。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9月2日17:00前缴纳信誉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该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从投标人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中标单位的信誉保证金将直接转到招标人的专用账户上,未中标单位的该款项一律按照原提交路径和银行账号返还。
开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安乡支行
账 号:8001 7167 3211 013
联 系 人:聂其红
联系电话:0736-4302017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提交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均可),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天内必须在安乡境内注册成立项目管理公司,中标人还应提交项目管理公司法人代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所在地公安局出具均可)。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文件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点,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乐酒店五楼509室) 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报名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留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标的时间和投标、开标的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6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6日15时00分
投标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凯乐酒店七楼)
开标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凯乐酒店七楼)
六、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1、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4、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七、工期要求:36个月。
八、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九、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乡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707363570
招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175号(市一建六、七楼)
联 系 人:付德田
联系电话:0736-725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