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班玛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A2015-07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4】1011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果洛州班玛县赛来塘镇人民街;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940�O主要建设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等各类业务功能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等各类附属用房和室外总图工程;
2.3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海润酒店10楼1010室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班玛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海润酒店10楼1010室
邮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栾佳文
电话/传真: 0971-6166695
开 户 银 行: 招商银行西宁市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972900055210102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