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支行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支行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农银黔复【2014】125号、农银黔复【2014】3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毕节市金沙县
(2)建设规模:该项目装修建筑面积1570m2,室外装修面积2049.99m2.
(3)项目总投资:333.49万元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本工程 不采取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 日上午 9:00 时至 2015 年 9 月 9日下午 17:00 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交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于2015年 9 月 11 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凭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费缴纳回执及本人身份证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4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 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信息费、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者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 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完成绑定,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入并确保到账,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9 月 23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大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及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jggzy.cn/)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谨慎选择投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相关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证结束后方能取回。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缴费指南及注意事项,若因投标人原因或银行到账时间延迟影响投标人投标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毕节市中山路 地址:贵阳市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栋14楼
邮 编: 551700 邮 编: 551700
联 系 人: 王传洋 联 系 人: 徐雅云
电 话: 13310771066 电 话: 1390857897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5年7月20日
201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