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泸县发改[2012]16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县发改比选备案[2015]110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泸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监理 |
建设地点 | 泸县云锦镇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为54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住院大楼12670.52平方米,拟建项目包含住院大楼(含内科、儿科、外科、骨伤科、中医科、五官科、妇产科、手术供应消毒室共10层)、公共卫生用房、辅助设施(含供应室、停尸房、文化走廊、膳食部、中药制剂室、病员休息区、院内绿化等) |
建设资金 | 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32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80万元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 泸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随机抽取时,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与抽取,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最近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查验后方可参与该项目抽取,以上资料提供1份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 3、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天天驻施工现场。 4、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保证金,务必将转账单回执传真至0830—8189513,并注明泸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9月0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09月11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草街分理处
账 号:1817010400021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40.00 | 2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1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泸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646100
联 系 人:彭工、李工
联系电话:0830-8185256、8185072
传 真:0830-8189513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9月08日(公章)
1.发包价清单(含固定单价)
2.Jpeg格式施工图
3.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合同样本